2月24日,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《環境空氣質素標準》(GB3095—2026)和《環境空氣質素指數(AQI)技術規定》《環境空氣質素評價技術規範》兩項配套技術規範。新修訂的標準收嚴顆粒物及其主要前體物濃度限值,這意味着今後空氣質素優良的「好天氣」標準將更加嚴格,以更好保障公眾健康。
本次修訂收嚴了顆粒物及其主要前體物濃度限值,將PM2.5年均濃度一級限值調整為10微克/立方米,二級限值調整為25微克/立方米;日均濃度一級限值調整為25微克/立方米,二級限值調整為50微克/立方米;同步收嚴了PM10、二氧化硫(SO2)和二氧化氮(NO2)三項污染物濃度限值。
新標準採用分階段實施方式。第一階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,執行過渡階段濃度限值:PM2.5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30微克/立方米和60微克/立方米。第二階段自2031年1月1日起,在全國範圍內執行修訂後的PM2.5、PM10、SO2和NO2濃度限值。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作品來源:生態環境部
免責聲明:轉發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學習信息之目的。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,請您與本網站聯繫,我們將及時更正、刪除,謝謝。